近日,廣州薇蜜可思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薇蜜可思服飾”)與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一審行政判決書公開,裁判結果顯示,駁回原告薇蜜可思服飾的訴訟請求。
該判決書顯示,該案涉及38666556號商標,薇蜜可思服飾曾在2019年6月4日申請注冊“薇婭”商標,商標國際分類為25-服裝鞋帽,后因“訴爭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被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駁回。
據(jù)悉,引證商標分別為連江縣春妮貿(mào)易有限公司、汕頭市映潮實業(yè)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或自然人自2009年起申請注冊的“薇亞”、“婭薇”、“薇薇婭”、“薇婭特”等。指定使用品類均為第25類,包括服裝、褲子、游泳衣、嬰兒全套衣等。
對此,2020年5月,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出商評字[2020]第124966號《關于第38666556號“薇婭”商標駁回復審決定書》,認定原告申請注冊的“薇婭”商標,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所指的商標近似,進而對其注冊申請予以駁回。隨后,原告薇蜜可思服飾不服,向北京知識產(chǎn)權法院提*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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