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雙十二,大家并不陌生,這是繼雙十一之后,淘寶舉行的又一次大型購物狂歡活動,消費者朋友會在這一天瘋狂購物。這時,平臺還會發(fā)放購物津貼,雙12購物津貼是否可以疊加使用呢?
一、能否疊加使用?
據(jù)了解,淘寶天貓雙十二購物津貼,可以同時與天貓超市卡、品類購物券、支付寶紅包、紅包雨、超級紅包、現(xiàn)金紅包、集分寶、單品優(yōu)惠券、店鋪優(yōu)惠券等疊加使用。
二、其它券類能否疊加使用?
(1):店鋪券和商品券不能疊加使用:
同1個商品,如果2個券都領(lǐng)取了,且都可以使用,則下單時系統(tǒng)默認使用優(yōu)惠力度最大的1張,不能同時使用;
(2):購物津貼、品類券(見3)、店鋪券(或商品券)能疊加使用:
如果3個券都有,且達到使用條件,則一次下單同一家的商品,則可以疊加使用;
例:商品A:茶葉禮盒100元,商品B:茶葉禮盒200元,有1張購物津貼(300-30),1張店鋪券(100-10),1張茶葉品類券(200-20,2款商品都支持使用),則一次下單2款商品,可以同時使用3種券,即:100+200-30-10-20=240元。
(3)品類券視情況而定:
不能疊加使用:同1個商品,有不同額度的同1種品類券,且都達到使用條件,則一次下單系統(tǒng)默認使用優(yōu)惠力度最大的1張,不能同時使用;
例:商品A:茶葉禮盒300元,有1張茶葉品類券(300-30)和1張茶葉品類券(200-20),則下單時,系統(tǒng)默認使用300-30茶葉品類券,另1張則不能使用。
能疊加使用:不同的2個商品,有2張不同類目的品類券,則一次下單可以疊加使用;
例:商品A:茶葉禮盒300元,有1張茶葉品類券(300-30),商品B:手機1000元,有1張手機品類券(1000-50),則2個商品一次下單,可以同時使用各自的品類券,即1300-80=1220元。
(4)關(guān)于使用張數(shù):
購物津貼,一次下單使用張數(shù),可以累積疊加,上不封頂;品類券(同1種)、店鋪券(或商品券),一次下單僅限使用1張。
例:商品A:茶葉禮盒900元,有3張購物津貼(300-30),3張店鋪券(100-10),3張茶葉品類券(200-20),則下單,可以使用:3張購物津貼、1張店鋪券、1張品類券,即:900-30-30-30-10-20=780元
雙十二期間,不僅有購物津貼,平臺和店鋪還會發(fā)放優(yōu)惠券、品類券、店鋪券等多種優(yōu)惠,本文詳細介紹了各種優(yōu)惠能否疊加使用的問題。大家了解清楚之后,可以將優(yōu)惠力度最大化。
來源:賣家網(wǎng)
鏈接:https://www.maijia.com/article/47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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