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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3億的超級網紅Papi醬有麻煩了,起訴被駁回,未來可能面臨改名!

 2018-01-19 10:23  來源: 互聯(lián)網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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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中國第一網紅”的“papi醬”,最近在商標局吃了一回閉門羹。

papi醬注冊商標遭拒

“Papi醬”,本名姜逸磊,因創(chuàng)作各種精彩短視頻內容,受到人們的關注而走紅網絡,同時也得到了資本的青睞,其經紀公司泰洋川禾在2016年3月獲得了1200萬人民幣的融資,估值3億人民幣!這在網紅界里是少有的現(xiàn)象,所以“PAPI”也被人稱為“中國第一網紅”。

 

然而“PAPI醬”授權經紀公司在多個商標類別上申請注冊“papi醬”系列商標時,卻發(fā)現(xiàn),所有的注冊申請均被駁回。

商評委經審查認定,泰洋川禾文化傳媒公司在第9、25、35、38注冊的申請商標都遇到了相同或近似商標,商評委因此駁回了泰洋川禾文化傳媒公司的商標注冊申請。

這還只是冰山一角,駁回背后暴露出了更嚴重的問題,這位中國第一網紅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可謂慘不忍睹,不論是“PAPI”也好,“PAPI醬”也好,她的商標權早就被人瓜分完了。

*再遭駁回

泰洋川禾公司不服,將商評委*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證據說明:“papi醬”商標經姜逸磊多年使用,已經具有了極高的顯著性和知名度,“papi醬”商標與商評委認為的近似商標區(qū)別較大,并不構成近似。

日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做出了判決:

1、“papi醬”商標注冊類別與各引證商標注冊類別,分別屬于同一群組,構成類似商品或服務。

2、與各引證商標的主要顯著識別部分均為“papi”,商評委認定其構成近似并無不當。

3、泰洋川禾文化傳媒公司提交的證據只能證明“papi醬”本身作為一個網紅的名字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不足以證明“papi醬”商標經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上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

據此,知識產權法院駁回了訴訟請求。

人紅是非多

據業(yè)內人士透露,像PAPI醬這樣的網紅主播,出席活動的出場費高達200萬以上,還只是報價底線,未必能請來,因為這個費用就是主播們開幾場直播就能賺回來的。

然而,這批網紅也往往是知識產權保護的“重災區(qū)”,由于許多主播都是一夜成名,之后又要面對各種紛繁的事務,沒有時間精力,也沒有意識到自己的網名、節(jié)目都已經是一塊金字招牌,等到想起時,商標都已經被人注冊走了。

與網紅主播有相同境遇的還有各種自媒體大號,在吸引百萬粉絲和各種廣告金主后,依然處于裸奔狀態(tài),直到商標被他人注冊走后,遭到他人侵權投訴才恍然大悟。

 

這就導致網紅們未來只能選擇高價贖回,才能避免出現(xiàn)因侵權而改名的情況。因為如果商標持有人對公眾號發(fā)起昵稱侵權投訴,那就極大可能造成公眾號清空。遺憾的是,即便已經發(fā)生過這么多商標搶注情況,許多主播、大V對于其網名、節(jié)目的保護依然處于空白狀態(tài)。

當然,也有在這方面做得特別好的正面例子,例如推出了深受年輕人喜愛的“王尼瑪”、“暴走漫畫”、“暴走大事件”等熱門節(jié)目的西安摩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就是商標保護狂人,公司創(chuàng)立時間不超過十年,公司名下就有將近500個商標,對于節(jié)目每一個出現(xiàn)的人物、創(chuàng)意標語、節(jié)目名稱都進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保護。

 

希望未來的網紅主播、自媒體都能重視好知識產權的保護,不要等到紅起來,終于可以進行商業(yè)活動時才發(fā)現(xiàn)缺少商標。如果商標已經被搶注,那么在提交證據時,一定要是該商標在指定商品或服務上的使用證據以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證據,例PAPI醬想在25類注冊商標,就要提供“PAPI醬”在外套、短褲、上衣等服裝上使用的證據,并且該衣物要有一定銷量才能證明有較高知名度。

PAPI醬的商標案還有二審機會,經紀公司應該不會就此放棄,“中國第一網紅”PAPI醬究竟能否拿回商標,還是只能改名或買商標,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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