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4月21日報道,昨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fā)布互聯(lián)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十大案例,其中被封殺26個微信公眾號*騰訊壟斷案件在內。
原告深圳微源碼軟件開發(fā)有限公司*稱,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平臺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封禁原告在微信公眾號平臺上開辦的26個微信公眾號。
原告認為,這些微信公眾號主要用于公司推廣宣傳和代理銷售,騰訊禁止原告使用合法取得的微信公眾號的行為,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
原告還認為,騰訊壟斷的是“移動互聯(lián)網的即時通信和社交平臺服務市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爭議行為所直接指向的“產品”,是微信軟件所提供的公眾號服務,因此,糾紛涉及的產品是“微信公眾號”而不是“微信”。
原告的身份不是普通微信用戶,而是注冊運營微信公眾號的主體,相關的商品市場,應該是互聯(lián)網平臺在線推廣宣傳服務市場。
法院認為,能提供互聯(lián)網平臺在線推廣宣傳服務的,還有其他社交平臺、視頻平臺、搜索引擎平臺等,原告對相關商品市場界定錯誤,也沒能依據(jù)法律要求證明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為,故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該案一審判決后當事人未提起上訴。
各位新媒體運營也要特別注意,騰訊一直都在打擊此類違規(guī)行為,千萬不要觸碰這些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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