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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寶店主因代購被判刑10年 新《電商法》真不給代購活路?

 2018-11-05 08:53  來源: A5創(chuàng)業(yè)網   我來投稿 撤稿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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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1月5日報道,近日一家淘寶代購店主的道歉信在網上火了,并且引發(fā)了頗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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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被告人游燕開了名為“TSHOW進口女裝店”的淘寶店用于銷售進口高檔服裝,同年開始通過快遞郵寄,雇請“水客”偷帶及自行攜帶等方式走私進境,并銷售牟利。最終因走私逃稅被判刑10年,并處罰金550萬。

代購是目前電商行業(yè)中最為常見的職業(yè),淘寶上代購千千萬,甚至不少代購活躍在微信朋友圈中。代購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活的便利,來為國內買家購買別國產品,通過郵寄、人肉等帶回國內。

對此,不少網友表示相比其他惡性犯罪,這個是不是判太重了?

值得一提的是,該淘寶店主不僅是逃稅,更涉及走私。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游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走私普通貨物進境后在國內銷售牟利,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

此外,游燕偷逃應繳稅額300余萬元,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在*十年以上量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產。

近日國家頒布了新的《電商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規(guī)定,所有電子商務經營者都應當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且依法履行納稅義務,電子商務經營者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的,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處罰。

由此看來,對于網絡上的代購而言,以后的業(yè)務也會越來越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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