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創(chuàng)業(yè)網(公眾號:iadmin5)11月14日消息,昨日,應某偷逃應繳稅額達74萬余元,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在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建議判處被告人應某*三年,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而前不久還有淘寶店主因代購逃稅被判10年??梢哉f自今年的《電商法》施行后,個人代購時代將迎來終結。
此次被審的應某代購逃稅74萬,經查,當時其行李箱內及隨身攜帶的手表、項鏈、化妝品、包等貨物,并未向海關申報任何貨物、物品。而在本案之前他就因攜帶超量消費品入境,被上海浦東國際機場海關警告并罰款22900元。
而在前不久,淘寶店主游燕因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共計1140余萬元,偷逃稅額共計300余萬元。判刑10年,并處罰金550萬。
目前《電子商務法》的施行對海外代購產生巨大的影響,代購的違法成本增加。如果個人從海外購買回國的物品超過了免稅額度,就需向海關申報并補足稅款。偽報商品性質、低報商品價值以及入境不申報的行為均屬走私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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